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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蚌埠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31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10-21 09:39:33

[导读]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24名,选调副科级领导职务7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本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3)本市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拔的、基层锻炼时间达到要求的选调生。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锻炼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之后出生),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0月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本市所属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现聘任在七级、八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须现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之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位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遴选和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遴选或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30日工作时间。

  2.本次公开遴选和选调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0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或《2020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报任免机关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4.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蚌埠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报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遴选或选调单位和有关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各遴选或选调单位和有关县(区)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调任)手续

  遴选或选调单位和各县(区)委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和选调人选。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先锋网、遴选或选调单位网站以及拟遴选或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或者转任、调任手续。如遴选人选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职级,是否保留原职务职级待遇,由遴选单位根据干部队伍和职务职级职数情况研究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记录。遴选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73578、3125657(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科)

  0552-3120759(市委政法委员会,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7楼5736室)

  0552-3125268(市委讲师团,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4楼5414室)

  0552-2044469(市委老干部局,体育路26号4楼局办公室)

  0552-3125279(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2楼5211室)

  0552-3715012(市民政局,东海大道3888号10楼1005室)

  0552-3125011(市生态环境局,胜利东路1166号5楼局办公室)

  0552-2153570(市商务和外事局,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805、806室)

  0552-2040300(市应急管理局,迎湖路508号417室)

  0552-3125733(市统计局,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7楼5714室)

  0552-7111641(民进蚌埠市委,胜利中路41号民主党派办公楼4楼420室)

  0552-7188386(致公党蚌埠市委,胜利中路41号民主党派办公楼5楼委办公室)

  0552-2044676(九三学社蚌埠市委,胜利中路41号民主党派办公楼2楼218室)

  0552-2043935(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地城市广场B5号公寓5楼市文联办公室)

  0552-6012341(固镇县委组织部,固镇县城关镇浍河路中段县委大院内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0552-2046259(蚌山区委组织部,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1号楼17楼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552-4037357(禹会区委组织部,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8楼817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2411(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1、


2020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


2020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3、


2020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4、


2020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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