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导读]2023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02401—202302419岗位:2023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资格复审;
202302420—202302436岗位:2023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四楼会议室(地址: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印章)。
(4)报考定向招聘东至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时间 10月28日(星期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 0566-5292981、 5292636(县人社局)
附件:2023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