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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人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点击率:日期:2020-06-24 14:16:48

[导读] 为切实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弥补警力不足,促进我县公安队伍持续稳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凤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为切实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弥补警力不足,促进我县公安队伍持续稳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凤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疾病,体表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 ;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中特(巡)警大队和交管大队岗位要求身高不低于1.72米;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2002年7月3日至1984年7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特(巡)警大队和交管大队岗位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2002年7月3日至1989年7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6.具有凤阳县户籍或者父母(配偶)为凤阳县户籍或长期实际居住在凤阳县境内的其他户籍人员(提供登记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姓名的凤阳县境内的不动产证明);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8.加分条件:

(1)是退役军人加5分,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加6分,侦查、特种兵等具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加6分,荣获三等功一次性加7分,荣获二等功一次性加8分;

(2)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加5分;

(3)是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3分;

(4)是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汉语言类、文秘类、电子信息类、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局直部门岗位加3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两项加分条件,取其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在笔试成绩权重后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10)吸毒在册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7月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3、应聘人员须填写《凤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特(巡)警大队和交管大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法律知识》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县情等常识及简单写作等;《公安业务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公安业务基本法律常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公安业务法律知识》×60%的合成成绩)+加分分值。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随笔试成绩一起公示。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 岗位计划在20-25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5-19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3-4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2人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4: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1人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不计分值)执行,体能测试达标情况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并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予聘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项 目

标 准

青年一组

25岁以下

青年二组

2630

青年三组

3135

男子组

1000米跑

420

440

450

女子组

800米跑

420

435

445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凤阳县公安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内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凤阳县公安局按时将经费划拨到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相关事宜

1、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我局警务辅助人员若出现人员流失减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招聘岗位递补人选不足,本着自愿调剂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从其他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递补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6518034)。

附件1::2020年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凤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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